首先,法社會學的產生與社會變遷密切相關。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洲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工業革命、城市化、國家建設等社會變革引發了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的變化。這些變化對法律的制定、實施和執行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在這壹時期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這為法律社會學的產生提供了社會背景和歷史條件。
其次,法社會學的產生與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密切相關。在現代社會,法律不僅是規範行為的工具,也是社會控制的手段和社會變革的驅動力。法律的制定、實施和執行需要考慮社會的需要和利益以及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討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對於理解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促進法律的發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最後,法律社會學的產生與法律和社會的互動密切相關。法律和社會是互動的。法律的制定、實施和執行需要考慮社會的需要和利益以及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法律的實施和執行也受到社會因素的影響。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討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對於理解法律的實施和執行,促進法律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具有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法社會學的成因與社會變遷、法律的功能與作用、法律與社會的互動密切相關。它的出現為我們深入探討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促進法律的發展和完善提供了理論基礎和方法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