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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近似是否構成侵權?

法律主觀性:

1.類似的商標被認為是侵權。2.法律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屬於侵權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四條* * *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訴侵權人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該註冊商標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前三年實際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證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該註冊商標在前三年內已經實際使用,也不能證明因侵權遭受其他損失的,被訴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自己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供貨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五條* *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其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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