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條* * *民事訴訟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
開庭前當事人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開庭前,當事人要做好以下準備:1,證據分析。當事人應當分析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為庭審發表對證據的意見做準備;2.確認開庭的時間和地點。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並將開庭時間、地點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收到開庭通知書後,應當在送達回執上簽字,並妥善保管開庭通知書,作為進入法庭參加庭審的憑證之壹;3.準備出庭。開庭時,訴訟參與人應當向法庭提供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出庭書等。書記員應當查明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應當核對訴訟參與人的身份和代理人的代理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