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2020法學考試環境保護法14的概念和特點。

2020法學考試環境保護法14的概念和特點。

壹、環境保護法的概念和特征

(壹)環境保護法的概念

環境保護法是指調整因保護和改善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汙染和其他公害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環境保護法的特點

1,綜合

(1)客體範圍廣:環保法保護的客體範圍很廣,包括自然環境要素、人為環境要求和整個地球的生物圈。

(2)主體多元: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僅包括壹般法律主體的公民和社會經濟組織,還包括國家乃至全人類,甚至未出生的後代。

(3)手段多樣化:使用的手段是否直接?指揮壹號控制?式、市場調節、行政指導等多種機制相結合的方式。

2、技術

環境保護法必須與環境科學技術相結合,必須體現自然規律特別是生態科學規律的要求。這些要求往往以壹系列技術規範、環境標準、操作規程等形式體現出來。

3.社會性

首先,環境保護法的社會性在於它是人與自然矛盾激化的產物。《環境保護法》關註並規範公共利益和基本人權的保護。它反映了所有社會成員的願望和要求,代表了人類的共同利益,側重於社會領域的法律調整。

其次,環境作為全人類的生存條件,必須符合整個社會和人類的利益,是基於社會利益和人類利益的法律。

  • 上一篇:法學學生畢業後如何創業?
  • 下一篇:法院的判決書已經發出,如何出具生效的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