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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書已經發出,如何出具生效的函?

法院不出具有效證明。判決生效即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限不上訴的,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而設立、變更、轉讓、消滅物權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生效之日起生效。

擴展數據:

壹種法庭間執行判決方法

區分以下情況:

1.判決生效後被告自動履行的,判決確定的義務履行完畢,原告無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不介入。

2.被告不自動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將依法立案強制執行。在此期間,如果被告自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在雙方告知法院後,法院就會結案,不需要給當事人材料。

3.法院立案執行後,如果被告通過法院轉款、轉料,法院會受理,然後轉給原告。法院的受理程序就是法律憑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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