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尾燈,提醒後方來車避讓。
2.在車輛後方約150m處放置警示標誌,警示其他車輛。
3.司機和乘客應從右側車門下車,迅速離開車輛,站在圍欄外的安全區域。
4.能見度低時,加大警示標誌的設置距離,確保安全。
公路安全設施:
1.緊急電話:設置在高速公路兩側,供駕駛員在緊急情況下求助或報告事故;
2.監控攝像頭:在高速公路上安裝監控攝像頭,供交通管理部門監控交通狀況和緊急事件;
3.警告標誌:包括限速標誌和施工標誌,用於提醒司機註意前方道路;
4.防撞設施:如防撞桶、防撞墻等,用於降低車輛碰撞的沖擊力;
5.應急避難區:為無法正常行駛的車輛提供臨時停車的區域;
6.逃生通道:設置在隧道、橋梁等特殊路段,用於發生事故時人員的緊急疏散。
綜上所述,雪天發生事故高速公路無法行駛時,應迅速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尾燈,在150m處車輛後方放置警示牌,並通過右側車門將駕乘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能見度低時加大警示牌距離,確保人車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200元罰款,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12個月: (壹)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的;(二)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掉頭、掉頭越過中央分隔帶的;(四)不按規定停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