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申請:
達到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的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
資格審查和頒發證書: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經審查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要求規定:
65438+
2.2065438+2009年3月以後頒發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不需要每年備案。未從事法律職業的,應當在從事法律職業後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證書到證書頒發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變更備案。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法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