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為解決與法律相關的醫學問題提供科學的證據和依據是其基本任務。為揭示犯罪事實真相、為正確處理民事糾紛、為衛生行政機關處理醫療糾紛、為處理重大事故、為衛生防疫部門處理傳染病和職業中毒、為保險部門賠償人身傷亡、為立法提供建設性意見提供科學證據和依據。
法醫學是應用臨床醫學、生物信息學、藥學等自然科學理論和技能解決法律問題,為偵查犯罪和審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科學證據的循證醫學。
法醫學應該算是“法”和“醫”之間的橋梁。我國法醫學專業成立僅50多年,仍存在諸多缺陷,但已成功應用於金融保險承保理賠、司法鑒定、刑事偵查、科技考古等領域。
相信隨著法醫學學科建設的不斷完善和社會主義法治化進程的推進,將對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司法公正、用法律手段捍衛“醫學人文精神”的神聖性起到決定性作用。在法醫學中,人體(活體、屍體)不是目的,法治精神和人權意識才是最終目的,醫學是達到目的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