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可以轉讓嗎?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可以轉讓嗎?

法院查封了房子,不能過戶。經國家機關或申請強制措施的權利人同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買賣,但買受人不能要求出賣人強制履行過戶義務,變更登記只能在解除強制措施後辦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44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

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人的生活必需品應當保留。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247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宜拍賣或者雙方約定不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自行拍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應當交由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 上一篇: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是什麽?
  • 下一篇:已經在房產局備案但沒有頒發房產證的房子可以交易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