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試方式上,考試分為客觀考試和主觀考試兩個階段。只有通過客觀題考試的考生才能參加當年第二階段的主觀題考試,客觀題合格分數線在本年度和下壹個考試年度有效。
同時明確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紙筆考試或計算機化考試的方式。考試內容方面,明確考試內容和命題範圍以當年司法部公布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
二、考試內容
客觀試卷兩卷。每張試卷100題,分值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300分。具體考試科目有:
1,客觀測試科目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的方式。試題、答題要求、答題界面均顯示在電腦屏幕上,考生應使用電腦鼠標或鍵盤直接在電腦答題界面上答題。客觀測試將由全國統壹的計算機評分。客觀測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
2.主觀測試對象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和其他題,分值為180。具體考試科目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回復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