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開通的“12368”司法服務熱線,可為公眾提供北京市各級法院各類訴訟知識、地址路線、聯系方式等靜態信息;隨著服務熱線的進壹步建設,還將為訴訟參與人提供動態案件進展,並提供輿情調查、信訪等服務。法院的地址和路線可以以短信的形式發送到用戶指定的手機上;動態信息服務開通後,可按要求將立案須知、案件文書等詳細內容傳真至指定號碼。
“12368”以公眾和訴訟參與人為服務對象,以訴訟流程、訴訟知識咨詢等靜態信息和案件審理、執行等動態信息為服務內容,以電話接入、語音、短信、傳真為服務方式,為公眾參與訴訟活動提供服務和便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條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護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和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