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待遇:壹樣,同壹個地方沒有區別。
2.福利:八項規定後也是如此,每年發壹毛。
3.工作強度:檢察院最忙的三個業務部門是公訴、反貪偵查監督,公訴是從忙到年底,反貪經常上夜班和出差。
最繁忙的法院是民事法院、刑事法院和執行委員會。
總的來說,法院更忙了。畢竟比檢察院寬多了。妳學的14門法學課程,法院基本都有涉及,檢察院只能用刑法和刑事檢察(民政部門除外,但民政案件很少)
4.個人價值:說實話,檢察院行政性比較強,案件中領導的意見占比較大,承辦人的決策權很小。我也被人大任命為檢察官,但我覺得當檢察官沒什麽榮譽可言。我是很多案子的承辦人,但是案子到我這就無所謂了。
法院也有行政問題,但沒有檢察院嚴重。承辦人的意見還是很重要的,改革後會更好。
關於選擇,我覺得妳剛畢業,不要把待遇放在第壹位,現在兩個法院差不多。如果妳想賺更多的錢,妳還不如成為壹名律師。
考慮到自己的特長、興趣、家庭等因素,生活是壹種體驗。如果進入考試後覺得不舒服,可以再考壹次或者轉行。妳剛畢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選錯了也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