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受理案件通知書是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案件經審查決定受理後,人民法院用於告知原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律文書。受理案件通知書的作用:1。說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起訴狀後,經審查,原告起訴狀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已決定按丸案審理該糾紛,說明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已經啟動。2、明確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訴訟活動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履行的訴訟義務。3、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中告知原告有關訴訟權利和司法公正,對於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或者遇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口頭告知原告有關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再審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並向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應訴通知書和再審申請書副本。
上一篇:法學專業畢業可以報考國家司法考試嗎?下一篇:房產糾紛起訴時間有什麽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