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按照國家規定,夫妻離婚有兩種方式。
壹種是協議離婚。兩個人協議離婚,在財產分割、孩子歸誰撫養、每個月給多少生活費等問題上都有約定。,而且都是自願不強迫的,所以可以簽離婚協議,然後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然後領離婚證。從此,他們可以平安無事。
但也存在雙方意見不壹致,或不願離婚,或對財產分割有意見,或對子女撫養權歸屬有問題的問題。談判無法達成,協議無法簽署。比如婚姻關系受到家暴和出軌的影響,兩個人無法好好相處,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
以上是離婚訴訟。法院會判斷是否準予離婚,事實和理由是否充分,如何解決那些矛盾的問題。確認符合離婚條件的,出具離婚判決書。
也就是說,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只要是國家機關確認的,都會有相應的文書來確認: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得到這兩個中的壹個就足以證明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