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法律效力的執行文書包括但不限於: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的裁定書、確認調解協議的裁定書、支付令等。壹旦生效,債務人應自動履行。拒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送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強制執行。”
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被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送書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並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