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是政法公務員的編制。法官助理的工作受法官監督,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件以及其他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工作。
助理法官專業要求:法律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法院現有工作人員中選拔,但也有壹部分是面向社會招聘的,對工作經驗沒有具體要求。
法官助理的主要職責是:審查訴訟材料,提出訴訟爭議要點,總結摘錄證據。組織庭前證據交換。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必須經法官審查確認。辦理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訴訟的有關事宜。
法律助理員額的職責
1.協助處理團隊行政事務,包括合同及法律文書打印、財務處理、團隊投標、與律師事務所的行政溝通、資料打印復印、證據整理、訴訟時間提醒、文書檢查、文書掃描、檔案歸檔。
2.協助處理團隊法律事務,包括協助牽頭律師調取相關裁判文書和企業資料。
3.協助處理團隊宣傳事務,包括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運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