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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偵察能力有什麽作用?妳能保護自己嗎?

在民間沒有任何意義。民眾能遇到的“被偵察”無非就是盯梢、偷拍等。要反制這些行為,根本不需要反偵察能力,報警就行。在不報警的情況下,無非就是妳能不能註意到有人在跟蹤妳,拍照,或者電子入侵妳,換句話說,妳有安全管理能力,危機管理能力,環保意識。

執法部門進行的偵察,使用壓倒性的人力物力進行偵察,單個人根本沒有能力避開這樣的重圍,尤其是現在警察的AI人臉識別已經應用到每個角落,間諜特工都逃不掉,更別說私人個體了。

在諜戰雙方人力物力有限的情況下,反偵察能力的強弱決定了特工的成敗。偵察兵需要發現、探測、識別和評估威脅和風險的能力,制定計劃以避免這些威脅,或設計陷阱和掩護以贏得掩護。壹般來說,第壹,讓對手找不到妳,第二,讓對手找到了也不要抓妳,第三,讓對手擋了也不要靠近妳。其中之壹是威脅檢測能力。如果提前發現威脅,可以避開,走在對手前面,把自己留下的痕跡全部處理掉,讓對手找不到。第三蓋蓋和陷阱的開發能力。妳知道自己暴露了行蹤,但妳可以用壹些假象欺騙對手,讓他中途錯開目標,轉移註意力,為自己贏得壹個回歸“壹”的機會;三基本是絕境。妳知道自己無路可走,但妳可以用壹切可能的手段保護自己。這時候往往會發生直接沖突。妳需要努力奮鬥,努力創造壹個可以回到“壹”或者“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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