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的油煙機擾民,屬於環保部門的管理範圍。如果酒店業務符合噪音標準,在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將被視為擾民。
2、夜間生活區超過50分貝,夜間生活區超過65分貝,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10點就是擾民;
3.各省規定的時間不壹樣,但都差不多,居民正常休息時間都算擾民。
餐廳的排煙標準如下:
1,食品加工區要通風良好,及時排除潮濕汙濁的空氣。氣流方向應從高潔凈區向低潔凈區流動,防止食品、餐具和加工設備設施受到汙染;
2、烹飪場所應采用機械排風。產生油煙的設備上部應增設帶機械排氣和油煙過濾的排氣裝置,過濾器應便於清洗和更換;
3.產生大量蒸汽的設備除機械排風外,還應分隔成小房間,防止結露,排出冷凝水;
4.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並符合本條第12項要求的網罩,並能防止有害動物的侵入;
5.若采用空調設施通風,就餐場所的空氣應符合GB16153《餐館衛生標準》的要求。
綜上所述,酒店油煙影響居民生活。可以找環保、城管、工商投訴。據城管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介紹,油煙汙染屬於執法局的調查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汙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汙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汙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