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延伸信息(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外國和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鄉級以上(含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具有機構和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類似組織,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儲蓄存款利息征收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和經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專項資金存款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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