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防臺防汛應急措施

防臺防汛應急措施

法律分析:全面排查隱患。街道辦、村(社區)、組聯合成立防汛指揮部,會同街道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畜牧農技站,對轄區內的河道、水塘、危房等重點區域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應急預案制定、24小時汛期調度、應急物資儲備、廣播通訊設備、識別標誌等開展突擊檢查。在村(社區),及時形成安全隱患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責任,逐壹落實預警、避險、轉移等防禦措施。

廣泛宣傳說服。通過QQ、微信群、張貼公告、“廣播”到每個村,實時發布天氣氣象信息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動員村(社區)網格員在轄區內5個風險點宣傳內澇、崩塌等災害的預防、避讓和預警信號,提高群眾逃生技能。紮實開展學校防汛抗洪安全講座,重點提高留守學生安全意識。

加強應急響應。結合轄區內地形地貌和居民住宅布局,完善了“1+23”應急預案。整合民兵、黨員先鋒隊等力量充實防汛應急搶險隊伍和聯防自救隊伍。定期開展防汛應急培訓,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暢通應急信息報送渠道,及時更新應急救援裝備和個人救生防護裝備,確保快速反應、妥善處置。

法律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風險排查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隊伍;

(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資金、物資和設備;

(四)自然災害預警預報和災情信息報告處理;

(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級別及相應措施;

(6)災後應急救援和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措施。

  • 上一篇:法治的細節是什麽?
  • 下一篇:房屋日照不足補償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