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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四絕是什麽?

法律解析:防疫四必須是指必須在入口處醒目位置設置健康二維碼,必須張貼測量體溫、佩戴口罩等標誌;必須配置溫度計。必須有專人負責測溫、驗碼、戴口罩等勸導工作;消毒用品壹定要有,公眾的衛生壹定要常態化。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壹)對病人和病原攜帶者進行隔離治療,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隔離期限;(二)對疑似病人,在確診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實施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隔離期滿前拒絕隔離治療或者擅自離開隔離治療的,公安機關可以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療機構發現乙類、丙類傳染病患者時,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措施。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單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和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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