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與房地產糾紛相關的法律

與房地產糾紛相關的法律

壹、房地產糾紛的相關法律

1,房產糾紛處理方式:

(1)調解:即在第三方的主持下,爭議雙方通過自願協商達成和解。基層群眾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包括房地產糾紛;

(2)仲裁:房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請求仲裁機關在中間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壹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3)訴訟: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房地產糾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不動產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動產訴訟的訴訟時效壹般為三年。根據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 上一篇:2020基金從業考試三科哪個比較好?
  • 下一篇:法院起訴非法營運罰款可以撤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