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辦理。我國對不動產的保護是通過登記頒證進行確認和保護,確認房屋的所有權人以及所有權人所擁有的房屋的使用權和支配權。
2.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壹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登記申請材料。
申請註冊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部門確認與原件壹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提出,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房屋登記:
(壹)因合法建造房屋而取得房屋的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的;
(三)通過繼承或者遺贈取得房屋權利的;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事項之壹的;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辦理房屋許可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1.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並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提交註冊申請書、申請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3.審查材料;
4.符合登記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手續,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