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並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2.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公證文書到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
3.登記機關應當對委托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並頒發新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61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