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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漏水的侵權責任

法律分析:停止侵權行為的實施應由誰負責,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尊重歷史和習慣,依法辦事。按照總體思路,所有樓上住戶都有義務提供維修協助。未履行該義務導致損失擴大的,構成侵權,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三條侵權人因維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逃避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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