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有過錯的壹方應當根據過錯程度進行賠償。根據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五條規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壹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民法典》第155條無效或被撤銷。民事法律行為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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