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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應該如何公證?

法律分析:買賣雙方同時向公證處申請公證。賣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籍證明、土地證、結婚證等。,並且買家需要提供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等。壹方不能親自到場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易財產為多人所有的,出賣人應為所有* * *人(及其配偶)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壹條。公證處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壹)合同;(2)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和收養關系;(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是否有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件的簽字、印章和日期,文件的復印件和影印件與原件壹致;(十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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