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評估:
首先要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子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價格分析和物業價格評估,確定準確的物業市場價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辦理公證時,須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死亡證明、法定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房屋原所有權人立的遺囑(如有),同時提交遺囑原件。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的,必須出具放棄財產的承諾書。
3、房屋測繪:
申請人必須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圖紙,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填寫不動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受理並出具回執。所有資料審核完畢後,發放變更後的所有人的房產證。
5.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涉及房屋權屬的事項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實地測繪後發現房屋有改建或違章搭建的,必須報規劃部門審批或處理決定。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當事人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遺囑或者全體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提交公證材料或有效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