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需要經過壹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賣方個人付清銀行貨款,註銷抵押,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2.買賣雙方協商並向銀行出具房屋產權變更書面協議。
房屋過戶流程如下:
1.申請人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
2.提交申請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明、轉移登記申請書、登記原因證明等材料;
3.受理申請,審核材料;
4.審查合格,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綜上所述,房產可以貸款轉讓。當事人應當征得抵押權人同意,向銀行出具貸款已還清的證明,或者再抵押申請書,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減壓手續,然後到房管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06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
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提存給抵押權人。
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408條
如果抵押人的行為足以減少抵押財產的價值,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未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未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