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糾紛的最快途徑如下:
(1)通過協商解決房地產糾紛當然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2)房地產糾紛的調解和解決;
(三)房地產糾紛仲裁解決;
(4)房地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這當然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壹條。
為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當事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時,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債權消滅或者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第222條
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登記錯誤造成他人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後,登記機構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要求賠償。
二、房屋糾紛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原告的身份證;
3.如果律師或其他人需要,提交委托書;
4.與索賠有關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采購發票;房屋產權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物業費發票、房產證代辦費收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