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14條規定:“放火毀壞森林,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15條第1款規定:“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火燒毀林罪的處罰:火燒毀林罪是指違反森林防火管理,過失焚燒森林或者其他林木,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擴展數據:
森林火災的立案標準:
國家林業局、公安部《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規定,放火案件:故意放火焚燒森林或者其他樹木的,應予立案;火燒林地面積在2公頃以上的為重大案件。
火災案件:因火災引起森林火災,森林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造成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