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電子合同簽名有效性的主要功能
1,表示文檔來源;
2、表示簽字人已確認文件所包含的內容;
3.它構成了簽字人對文件內容的正確性或完整性負責的證據。
綜上所述,使用電子簽名簽訂合同是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