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延誤原因的不同,航空公司對飛機延誤的賠償標準也不同,只有延誤是承運人造成的才會給予賠償。如果航班延誤是承運人所屬航空公司造成的,旅客退改簽的相關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延誤4小時以上的,應當安排休息場所,還應當提供車票折扣、裏程等值補償或者現金補償。
通常延誤時間在4-8小時之間的,提供300元的機票折扣、裏程或其他等值補償,或人民幣200元補償;如果延誤時間超過8小時,將提供450元機票折扣、裏程或其他同等補償,或人民幣300元補償。
如果不是承運人的過錯,由於天氣、緊急情況、空中交通管制、安全檢查、乘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造成延誤時。,因為這些原因不是承運人的過錯造成的,所以當飛機因這些原因延誤時,航空公司不會提供賠償。
飛機延誤經濟賠償的法律基礎:
在2004年中國民航總局發布的《關於航班延誤經濟賠償的指導意見》中,民航延誤航班沒有統壹的賠償標準,但明確指出,造成航空延誤的天氣和機械故障屬於不可抗力,不需要賠償旅客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經濟和精神損失。
此外,《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還規定,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必須立即向當地民航局報告。航空公司應對因自身原因延誤4小時以上的旅客進行經濟補償;因主觀或客觀原因造成航班延誤超過12小時的,視情節輕重暫停或撤銷該航班或航線的經營權。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