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機動車轉彎規定如下:
(1)轉彎非機動車優先讓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2)前方路口堵車,不準進入路口;
(3)向左轉彎時,在路口中心右側轉彎;
(4)遇停車信號,依次停在路口停車線處。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
(5)向右轉。如果同方向的車在等待放行信號,可以在這個車道轉彎,可以通行;不能轉身的,依次等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
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壹)、(二)、(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有交通標誌標線的,讓優先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減速或停車,讓右側道路迎面而來的車先行;
3.對向右轉的非機動車,應當讓左轉的車輛先行。
二、非機動車違章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1,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罰款標準為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2、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至五十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