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形如下: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明知是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情節惡劣的;
誹謗罪的客體和侮辱罪壹樣,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侵犯的客體是自然人。誹謗的客觀方面如下:
1,必須存在捏造某壹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
2.肯定有傳播捏造事實的行為。散布虛假事實,但不可能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或者不會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但不壹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中知道受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誹謗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捏造事實對他人人格、名譽造成嚴重損害,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不良影響,誹謗他人造成其精神障礙或者被害人自殺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