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分居兩年可以離婚嗎?

分居兩年可以離婚嗎?

分居兩年可以離婚。只要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就可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時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非法營運50萬以上怎麽判
  • 下一篇:兵役是義務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