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組織行政日常工作。
2.綜合科:負責協調處理局內綜合事務,如文件管理、會議組織協調等。
3.信息科:負責局機關內部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包括網絡、數據庫和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4.人事科:負責管理局內部的人事工作,包括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招聘和人員培訓。
5.財務部:負責局內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編制、日常核算、資金管理等。
6.監察科:負責局機關內部監督,包括對機關內部行為合規性和工作效率的監督檢查。
7.法律部:負責局內法律事務的管理,包括法律咨詢、制定法律法規、起草法律文件等。
這些只是壹些常見的部門,不全面。具體的部門設置可能因地區和機構而異。想了解奉賢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具體部門設置,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