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夫妻簽訂的婚姻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簽訂的婚姻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私下簽訂的夫妻財產約定,在法律上屬於夫妻之間的約定。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第1064條夫妻雙方為同壹簽名或壹方在事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以自己名義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壹債務。

  • 上一篇:非法學專業可以考法學研究生嗎?
  • 下一篇:關於父母房產的分配,父母都說了些什麽?法律上有效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