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之間可以贈與財產。房屋捐贈程序:捐贈人與受贈人簽訂書面房屋捐贈合同。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和建設部的相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經過公證。贈與的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者贈與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房產的贈與也可以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接受。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捐贈當事人在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以下文件:房屋捐贈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戶型平面圖、房屋捐贈公證書、捐贈人和受贈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應核對原件和契稅,捐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此處交付以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但當事人之間已訂立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原產權證明交給受贈人的,也應視為贈與成立,再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八十五條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贈與合同。捐贈者和接受者之間的關系沒有任何限制。
第壹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壹百八十七條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如果夫妻之間的財產贈與尚未轉移,在財產轉移完成之前,仍然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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