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的商品,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保證修理、更換、退貨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不符合國家消費品使用說明書、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且標識和尺寸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左右袖、褲腿窄,長短不壹致,褲縫歪斜,次品,色差超標;縮水率、色牢度不符合產品標準相應等級的;正常使用後,面料起球、開裂(拉絲)嚴重超出標準要求;適當清洗後,粘合襯嚴重起皺和起泡,超過標準要求。買家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換貨。
縫紉線開了,飾品損壞或脫落的免費修復,不能修復的壹次性價格更換或處理。修理,市內不超過七天,外地不超過壹個月,超過時間不能修理者更換;三包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使用,將予以更換。符合換貨條件,但沒有同品牌同型號的,予以退貨;不想換要求退貨的要收折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