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申請人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申請行政復議。
書面申請的,可以通過郵寄或者行政復議機關指定的互聯網渠道提交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當面提交。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變更、暫扣、吊銷許可證、執照、資質證書等證件的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