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好處和作用是:
1.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後期按揭貸款;
2.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緩解租房壓力;
3、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行房屋裝修的;
4、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行住房翻建或者改建的;
5、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重大疾病治療費用,減輕家庭負擔。
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貸款人必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從申請之日往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雙方均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壹人貸款);
3.有依法購房、建房、自住房屋大修的合同(協議)及相關材料;
4.有壹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房屋建造、大修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單位出具的月收入證明);
6.同意以所購房屋或自有產權完整的房屋或第三方的房屋作抵押,或以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或銀行定期存單作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方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