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財產繼承的新規定如下:
(1)實現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生前必須有合法遺囑,否則沒有遺囑繼承;
(2)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擁有的合法財產或者其他可以依法繼承的合法財產權利。家庭財產、夫妻財產、合夥財產不得作為遺產繼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書面放棄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沒有表示到期的,視為放棄遺產。
第二,什麽是法定繼承順序?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3.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