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他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特定的順序。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這些繼承人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不分先後。順序是指第壹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之間有先後順序。按照規定,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只有當第壹順序繼承人中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時,才會繼續尋找第二順序繼承人中的相關人員,才有繼承權,而不是配偶、父母、子女,還要劃分等級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繼承順序為: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