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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怎麽分配孩子?

父母離異的兒童的監護權分配如下:

1,協商有可能;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子女不滿兩歲的,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3、子女年滿兩歲,父母不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處理;

4.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在下列情況下,應由其中壹人提出:

1.另壹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不能治愈的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另壹方共同生活的;

2、另壹方有撫養條件但不履行撫養義務,其中壹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如果壹方沒有要求,就讓另壹方撫養,因為撫養孩子也是另壹方的義務;

3.由於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與對方共同生活。如果父母雙方同意,未滿兩歲的孩子隨任何壹方生活,不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產生不利影響,也可以由任何壹方撫養。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應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撫養費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應負擔子女部分或全部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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