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關愛老人是永恒的人倫。任何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無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的父母的法定義務,都是違法或犯罪的。法律的起源是社會道德。在中華文明的悠久歷史中,贍養老人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倫理道德。社會的發展需要公平正義,我們需要把正確的價值觀傳遞給後代。如果法律不反對和懲罰遺棄老人和家庭成員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就壹定無法實現公平正義。同時會激化社會矛盾,阻礙社會生產力的健康穩定發展。同時,每個人都會變成壹個老人
所以,我們要贍養老人,不要放棄每壹個家庭成員,照顧好他們,無論從義利原則,無論從法理還是人倫。
2.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主張撫養費。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的父母可以要求贍養。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