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後父母壹方為壹方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壹方名下,故該房產屬於壹方個人財產。那麽,如果父母婚後給女兒買車,登記在她名下,也應該算作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父母壹方購買的汽車登記在其中壹方名下,法律規定這種行為視為贈與,婚後贈與歸夫妻雙方所有。
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應當包括專用於夫妻雙方職業、工作、業余學習、興趣愛好的財產。軍人傷亡保險、傷殘津貼和醫療生活津貼。壹方有個人補貼、個人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榮譽獎品、獎章等。由壹方在社會貢獻中獲得;雙方約定為個人財產的財產。
離婚時壹方尚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壹方所有。分割夫妻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另壹方適當照顧。壹方婚前財產,婚前已經確定,歸個人所有,離婚時不能平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壹)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