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則上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父母債務由父母承擔;
2.子女放棄繼承的,子女不承擔父母的債務;
3.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時,應當在遺產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債務;
4.子女自願承擔父母債務的,按照自願數額償還。
5.父母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子女為代理人的,父母所負債務用於家庭開支的,由與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承擔相應責任。
父親去世後的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綜上所述,父親因債務死亡後,子女無需償還,但子女作為繼承人繼承父親遺產的,應當償還繼承遺產範圍內的債務,不需要償還遺產範圍以外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繼承人應當以所繼承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