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就類似的問題達成壹個* * *認識,就是這種營銷廣告其實在電商媒體平臺上非常多。這些廣告裏用的所謂數據和科研,基本都是扯淡,所以只要有人願意較真,基本沒問題。
判斷壹個犯罪在刑法上是否成立,要從客觀和主觀兩方面考慮。客觀地說,傅的廣告涉嫌低俗營銷。主觀上是否故意侮辱女性?恐怕不會,因為我更有可能想賣出更多的商品。確實有壹種營銷叫“恐懼營銷”。
但是,現在總的趨勢是,只要做了廣告,就必須考慮到負面的社會影響。商家想把東西賣給女人,但是有些女人不滿意,也就沒什麽好說的了。壹個人可以俗氣,但不能庸俗;壹個人可以取笑,但不能作惡。尤其是在產品推廣上,保持對用戶最起碼的尊重,體現了壹個公司的精神境界。
值得警惕的是,現在很多人認為“黑流量”也是流量,“負流量”也是流量。當我們在認真批判的時候,策劃人可能還在白日做夢,覺得什麽都可以用來消費,什麽都可以為流量讓路,只要能吸引眼球。
如果壹個廣告能發出去,絕對不是某個設計或者某個文案就能做出決定並被備份的。發什麽,得到什麽樣的效果,什麽流量可以,什麽流量不可以,恐怕還是需要企業好好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