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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給我們帶來了什麽?

復旦投毒案帶給我們的思考是,壹個人的成長言傳總是要經過血的滴落,仿佛走在古棧道上,如履薄冰,才能平安抵達。

壹.案情

復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被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者黃洋的室友,而有毒藥物是N-二甲基亞硝胺。2013年4月6日,被害人黃於當日15: 23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死亡。

第二,承擔後果

2014 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65438+2005年10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65 438+05 65438+2月165438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令,對罪犯林森浩執行死刑。

案例背景

1,犯罪動機

最高法經復核確認,被告人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分別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研究生,同住壹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受害者黃洋不滿,決定投毒傷害黃洋。

2、毒藥的來源

2065 438+013 10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林森浩稱,2013年3月30日,他向同學呂鵬索要N-二甲基亞硝胺,已用於實驗中。

林森浩從呂鵬那裏拿到了實驗室的鑰匙,去實驗室拿走了壹個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藥瓶和壹個已經吸了大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註射器。

3.毒藥劑量

檢方指控林森浩向飲水機中註入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超過致死劑量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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